流程说明:
1、客户可通过公布的投诉受理途径提出投诉;
2、投诉受理者将在第一时间给到客户答复,如线上无法答复的,会转由涉诉部门处理投诉事项;
3、各投诉受理途径的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事项后,及时调查核实投诉事项;
4、各级核查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核查材料之日起 1-3个工作日内做出核查决定并告知投诉人,复杂的投诉
延长至 5-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;
5、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投诉处理部
门的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核查。对核查有异议的,可逐级向投诉处理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再次核查。